四种情况可加分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但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不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
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5分。
其他优惠政策:
(1) 人民警察子女、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具体规定执行。
(2)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3)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4)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或者南昌市留学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报考我市重点高中,按具体规定执行。